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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員 - 警司 (開考編號︰001/CM-CGP/2011) - 警長* (開考編號︰001/C-CGP/2012) - 首席警員* (開考編號︰002/GP-CGP/201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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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員 (開考編號︰002/G-CGP/2011) - 於2012年2月15日公佈臨時名單。 1. 澳門永久性居民; 2. 進入警員職級應在報考期限屆滿之日滿十八歲,且在開考當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不超過三十歲; 3.
進入警員職級應具備高中畢業學歷。 -
適用法例︰ 3. 第14/2009號法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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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於2012年1月27日(星期五)公佈心理測驗及知識測試及格投考人名單; - 於2012年2月20日(星期一)進行專業面試。 -
適用法例︰ 3. 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/98/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/89/M號法令通過的《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》。 - 計劃於2012年開展警長的內部晉升開考程序。 - 計劃於2012年開展首席警員的內部晉升開考程序。 *備註﹕ |